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 301023 证券简称: 奕帆传动 公告编号: 2026-013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钢、铝等。
2、投资金额: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技术及操作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奕帆传动”)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生产电机需要用到漆包线、钢、铝等原材料,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较大。而上述大宗原材料受国际价格及国内供需情况影响较大,价格波动剧烈,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或降低因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盈利稳定性,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2、交易金额: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使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万元。
3、交易方式:期货、期权等。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无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使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万元。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期货,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且套期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造成重大经营风险,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资金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减少因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不得从事其他品种的期货业务;
(3)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原则上应不超过相应期限预计的现货交易量;
(4)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公司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5)公司应当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应具有与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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