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
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卜浩,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法学学士,执业律师。2011年1月至今,就职于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目前任高级合伙
人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有关规定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 6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姓名
卜浩 1 1 0 0 否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5
独立董事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会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数 参加会议
姓名
卜浩 0 0 0 0 否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制度,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考察,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与其他委员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应出席的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前述现场工作时间为1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均保持了良
好沟通,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形式进行沟通交流。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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