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
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陆锋,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陆锋先生于1985年入职中国电科58所至今,1985年至1994年,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00年,担任晶园工艺室常务副主任;2000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科研生产处处长、中微设计公司总经理及测试部主任;2005年至2008年,担任所副总工程师,创建中微腾芯公司,并担任首任总经理;2009年至2022年,担任所长助理同时先后兼任设计部主任、市场营销部部长、华普微公司总经理、计划部部长、规划发展部部长等职;2022年至2023年,担任所副总工程师。2024年返聘为副总工程师。2025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有关规定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 6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姓名
陆锋 5 5 0 0 否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5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 参加股东 委托出席股东 缺席股东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大会会次数 大会次数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
陆锋 4 4 0 0 否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 2025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应出席的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前述现场工作时间为12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均保持了良
好沟通,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形式进行沟通交流。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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