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已对供货范围、技术性能、交货期限、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数智”)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院”)签订《敦煌国昇南都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采购合同》。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企业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224404768T
3、法定代表人:魏刚
4、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5、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工西街 23 号
6、经营范围:承包境外电力工程(包括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国家禁止和须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出口;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测绘;电力及配套工程咨询、设计、监理、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招标代理;工程技术开发、咨询及成果转让;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与租赁(不含金融类业务);打字复印;自有房屋租赁;电力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履约能力分析:甘肃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8、关联关系及类似交易情况:甘肃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不存在类似交易情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方
甲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储能系统
2、合同价款:52,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3、交付时间:本合同设备交货期为 2026 年 4 月 1日至 2026 年 4月 30 日,
乙方按施工现场要求分批次将货物运输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支付方式:按照订货款、发货款、剩余款等阶段分期支付。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四)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对设备质量、延迟交货、售后服务等情形做出明确的违约责任约定。
(五)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经相互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合同,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合同规定,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影响金额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五、董事会说明
本次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如交易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甘肃院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霍普数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六、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霍普数智和甘肃院具备签署《敦煌国昇南都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采购合同》的主体资格,该《敦煌国昇南都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采购合同》签署真实,内容合法、有效。
七、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供货范围、技术性能、交货期限、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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