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元,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
工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二轻轧钢厂科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浙江省轻纺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浦东分会部长,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秘书长等职,现任上海晶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于 2025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关联及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均
按时出席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参加股东
事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对有关事项提 会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出异议情况
周元 4 0 0 否 否 3
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全程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无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或缺席情况。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相关情况与资料,全面掌握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充分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2025 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均在认真审阅后表示赞成,未出现提出异议、弃权或反对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类型 主要内容
号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
项;
2、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事项;
3、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第四届董事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2025 年 4 月 28 日 会第二次会 独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事项;
议 意见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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