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五年度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118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391 号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
普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霍普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霍普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收入确认的
会计政策概要,以及附注五(三十八)相关
披露资料。 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
2025 年霍普股份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 1、了解并测试了合同的签订和变动的政策、15,114.82 万元。报告期内收入主要来自于建 程序、方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
筑设计业务及建筑绿能业务。 2、对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运行
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建筑设计业务的设计履约进度以委托方确认 3、选取建筑设计业务项目样本进行细节测试,函等外部书面文件作为依据,在公司完成各
阶段的工作要求,且其工作成果得到客户的 核对业务合同的关键条款和完工进度对应的
委托方确认函,核实项目完工进度是否正确;
确认,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分阶 选取建筑绿能业务项目样本进行细节测试,以段确认收入。公司可能存在因客户提前或延
后确认设计成果从而使得建筑设计收入未在 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包括销售合同、竣工报告、客户签收单、购售
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 电合同、电费结算单等;
建筑绿能业务主要包括光伏储能电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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