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21:10 股吧网页版
霍普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阳,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现更名为“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院建筑师,深圳市凯成实业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深圳长江兴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和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中建沪深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安肯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上海筑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渥酉文化有限公司董
事。2018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本人均参
加了以上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参加股东
事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对有关事项提 会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出异议情况

陈阳 1 0 0 否 否 1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会议召开前,本人细致研读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会议召开时,本人认真听取汇报,并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建议并发表相关意见,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有需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也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会议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本人在公司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 天。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无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公司不存在收购或被收购的情形;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未发生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不存在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股东会,积极与中小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