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先后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议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依据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部署,有序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其间,立信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对应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团队配置、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测评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关键事项,进行了全面、充分、深入的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合规有效,其在 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秉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原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过硬的业务素养,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审计流程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客观清晰、及时精准,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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