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客观发表观点,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边疆,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办公厅团支部书记、北京汉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澳大利亚中国企业推广中心中国总部总经理、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事业发展部主任。现任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贵金属产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同华铂金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8 8 0 0 3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全程深入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能力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明确表示同意,无任何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1 1 1 1
2025 年度,本人共出席 3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对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补选独立董事进行核查审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成员职责的前提下,积极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并及时与公司及管理层就行业发展趋势和动态进行沟通和探讨,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利润分配、申请授信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认真详细地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了解、持续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与公司高层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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