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等,具体为徐州浩通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申浩通金属(上海)有限公司、江西浩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浩屹通川(上海)工业技术材料有限公司、浩新金属(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抚州浩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内部审计、信息与沟通、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控制、销售与回款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生产与质量管理、存货与仓储管理、财务报告、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工作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权范围和决策机制,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委会依据各自议事规则开展工作,为公司日常运营提供专业性意见,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
2、机构设置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特点,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架构,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了总经办、企管办、综管部、财务部、市场部、生产部、技术中心、检测中心、设备部、人资办等部门。目前,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完善合理,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的需要。各部门依
据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规定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对内挖潜、向外扩张”的整体发展战略,持续巩固贵金属回收业务,拓展新材料产品,并优化资本配置与运营管理。紧跟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趋势与技术发展,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工艺与自动化水平,扩大在石化、精细化工等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依托现有工艺优势,加快研发多品种新材料,推动规模化生产,延伸产业链,培育新增长点,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4、企业文化
公司秉持“员工、客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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