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833.3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03 元,共计募集资金
51,08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8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285.00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99.8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085.1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11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7,085.1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44,913.38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8.67
项目投入 C1 2,210.1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9.6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47,123.53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8.3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浩博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募集资
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抚州临川支行 473899991011000105819 0 2026 年 1 月 5 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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