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客观发表观点,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孙自愿,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导。历任中国矿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兼任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任职期间说明
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因个
人职业发展规划因素,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
会下设所担任的各专门委员会全部职务。本述职报告仅覆盖 2025 年 1 月 1 日至离职日
期间本人的履职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5 5 4 0 1 2 2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2025 年 2 月 11 日
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
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 2025 年 8 月 10 日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专门委员会 召开时间
类型、届次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5 年 8 月 10 日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
在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多次强调要理顺审计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多次对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专业性建议,助力提升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四)与审计部门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内,本人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进展等情况,督促公司有序推进审计工作依法依规落地执行。在年审工作开展中,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审情况进行审阅,听取情况汇报,并就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个人专业建议,督促年审机构认真、及时完成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内,本人始终重视现场履职,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财务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9日。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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