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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9 20:45:20 股吧网页版
华蓝集团:关于改选公司部分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0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改选公司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公司拟对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进行改选。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池昭梅女士、秦建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池昭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秦建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独立董事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莫海量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辞去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本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池昭梅女士、秦建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莫海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7,450 股,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莫海量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监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前述董事的原定任期至 2028 年 1 月 19 日。前述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非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但前述独立董事的辞职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前述独立董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前述独立董事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离任须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

公司对上述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改选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栩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曾国元先生、沈熙文女士、刘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伟先生、陈仕郴先生、刘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沈熙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任职生效后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有关培训;曾国元先生、刘凯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
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选举产生 3 名非独
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与公司非独立董事雷翔先生、赵成先生、唐歌女士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的辞职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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