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林建章作为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林建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在读)。
2003 年 7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
福建丰一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福建
乐丰律师事务所,目前兼任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应参加董事会和
列席了应参加股东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会议情
独立董事 况
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 列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出席会议
林建章 6 0 6 0 0 否 1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时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战略、重大战略性投资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本
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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