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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6:13:11 股吧网页版
鼎熔岩: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志云-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志云作为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志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2004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目前兼任厦门市政府司法局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藏格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

二、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应参加董事会和
列席了应参加股东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会议情
独立董事 况

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列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出席会议

刘志云 3 0 3 0 0 否 2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时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战略、重大战略性投资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 并就换届选举事项向董事会推荐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不断提升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平;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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