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后授出,则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二期归属,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外部宏观环境等情况,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亿元)(A) 考核年度毛利率(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28.0 27.5 36.3% 36.1%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31.1 30.1 37.3% 36.9%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 34.1 32.6 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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