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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43:55 股吧网页版
怡合达: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合达”)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守职业操守、践行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客观行使决策及监督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等会议,全程聚焦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易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就职于暨南大学会计系,
担任讲师;2015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暨南大学会计系,担任副教授,兼任佛山市银河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 任职状 董事会 事会次数(现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态 次数 场/通讯方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式) 事会会议

易兰 在职 7 7 0 0 否 3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本人出席会议并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该议案无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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