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5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0 亿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 亿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 亿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审计项目组架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重大审计风险、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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