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845,28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6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999,986.0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055,446.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0,944,540.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到位,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
00002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件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所
有募投项目均达到可使用状态,结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将作为公司永久补充流
动 资 金 使 用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因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暂存募集资金账户中无法转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甲方,于 2023 年4 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述银行统称“乙方”)及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及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所有募
投项目均达到可使用状态,结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已作为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使 用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办理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 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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