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舜天信诚”)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
成立,总部设在山东,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 号汇源大厦 708
室。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舜天信诚”)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
成立,总部设在山东,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 号汇源大厦 708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1 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55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 人。舜天信诚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7,042.81 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30.69 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256.17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 家,主要行业(食品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35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舜天信诚舜天信诚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舜天信诚舜天信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舜天信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舜天信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舜天信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舜天信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舜天信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2026 年 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负责人进行审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方法、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负责人进行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的专项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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