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6-19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现
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 888 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洪法先生。
6、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 152,033,95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4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151,592,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6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 人,代表股份 441,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1,341,8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9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人,代表股份 441,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2%。
7、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俞小莉女士、朱江英女士、周霄羽先生向股东会提交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840,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9%;反对1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014%;反对 1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1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72%。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840,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9%;反对1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014%;反对 1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1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72%。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828,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反对1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 9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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