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桂梓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桂梓南先生合计持有 75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10%),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其中 562,500 股为高管锁定股,187,500 股为无限售流通股。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87,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78%)的公司股份。
公司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桂梓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桂梓南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持有总数量(股) 持股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桂梓南 总监 750,000 0.311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1,133,4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即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7 月 19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 本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姓名 任职情况
(股) 及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0.0778%,且不超过所
桂梓南 总监 不超过 187,500 股
持公司总股份的 25%
注:若在计划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且不超过上述股东本人所持公司总股份的 25%。
5.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桂梓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期延长,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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