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 6628 号],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4,521,901.7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为 177,581,194.33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母公司 2025 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 1,767,147,350.61
元。
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含税),按照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278,273,029 股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333,927,634.8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预计总金额为 431,323,194.95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1.29%。
具体包括:(1)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已实施 2025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97,395,560.15 元(含税);
(2)本次拟实施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含税),
预计总金额为 333,927,634.80 元(含税)。
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1,323,194.95 164,251,118.81 278,662,09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44,521,901.70 450,082,509.47 771,120,761.8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40,361,792.28 345,692,340.79 335,272,927.79
营业收入(元) 14,688,354,045.60 13,296,203,422.72 11,484,792,643.3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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