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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3 18:41:18 股吧网页版
双乐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1036 证券简称:双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订、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修订前 修订后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为:法定代表人
的产生或更换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
通过。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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