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2 17:21:02 股吧网页版
双乐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3


股票简称:双乐股份 股票代码:301036 公告编号:2026-003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戴南镇人民路 95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二〇二六年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 2025 年 12 月 2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双乐颜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双乐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6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80,000.00 万元(800.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80,000.00 万元(800.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31 年 12 月
25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6 年 7 月 6 日至 2031 年 12 月
25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信用等级为“A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678 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8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8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双乐转债”,债券代码 123264。公司已于 2025年 12 月 2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