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股份”或“公司”)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双乐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8 号)同意,双乐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754,500.00 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91,245,5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 月 5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008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扣除发行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额 资金投资额 用后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1 高性能蓝绿颜料项目 双乐泰兴 18,500.00 16,621.75 16,621.75
2 高性能黄红颜料项目 双乐泰兴 46,347.89 41,577.24 41,577.24
3 高性能功能性颜料产品 双乐股份 6,000.00 3,801.01 3,801.01
研发中心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双乐股份 18,000.00 18,000.00 17,124.55
合计 88,847.89 80,000.00 79,124.55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一)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同时根据相关征收机构的管理要求,公司人员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二)募投项目涉及差旅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
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三)公司对于部分材料的采购会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以便降低采购成本,上述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会同时涉及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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