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以邮件、电
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文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刘树国、卢雷以通讯方式出席。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0)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订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4 年度税前薪 2025 年度税前薪
酬(万元) 酬上限金额(万元)
杨文瑜 董事长、总经 138.50 138.00
理
杨美芹 董事 95.65 95.00
杨惠静 董事、副总经 99.26 99.00
理
衣志波 董事 51.50 51.50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00 万元/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按照
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
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
独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2、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额外领取津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员回避,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
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
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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