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雷)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卢雷作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在 2025 年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专业判断,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卢雷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 2013年 9 月,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利源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
财务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山
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和董
事会秘书;2019 年 5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青岛融茂兴业集团
有限公司集团高级副总裁兼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3 年12月至今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2025年 7 月至今,兼任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总共召集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2 次
股东会。本人实际参加董事会会议 3 次、股东会 1 次,以通讯或现场的形式,不存在委托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及提出合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严格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参加专业委员会的讨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会议。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所有会议共 4 次,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的各项制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建议、指导和监督管理;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 1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人结合行业政策与市场容量,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助力公司优化战略投资布局。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实际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了公司关于出售资产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真履行职责。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公司股东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给予了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对 2024 年度及 2025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详细
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的各项制度,并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汇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此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所提供材料及有关介绍进行认真
审核,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到公司总部工厂进行现场考察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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