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树国)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树国作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刘树国,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中级会计师。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材料会计;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青岛四方川崎车辆
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5 年 7月至今,任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兼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7 月至今,兼任日照市硕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8 月至 2025 年 7 月,兼任青岛海泰科
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2 月,
兼任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所需的专业经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总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 2 次
股东会。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 3 次、股东会 1 次,以通讯或现场的形式,不存在委托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的情况。
本人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严格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异议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召开审计委
员会会议 4 次,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此外,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所有 2 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作废等事项,认真履行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实际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了公司关于出售资产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履职,就公司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汇报,切实履行主任委员和独立董事职权,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密切沟通,多次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深度探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充分践行全面、严谨、审慎原则,确保做好定期报告等相关工作。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与此同时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在会上回应投资者关切,并主动关注各方对公司的评价。
(四)现场工作情况
公司召开各项会议前及时提交会议材料,与本人保持持续沟通,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了认真审核,2025 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满十七日。
此外,本人积极安排时间对公司进行深入了解,出席参与董事会、业绩说明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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