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4 月 30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04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大叶公路 6828 号公司 2 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文瑜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前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杨惠静女士代
为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94,743,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4,726,81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4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6,74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6,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6,74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3、公司董事长杨文瑜先生,董事宫璇龙先生、刘树国先生、卢雷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其余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34,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对 5,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834%;反对 5,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033%;弃权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3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杨雯律师、丁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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