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相关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内部审计、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分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及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分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采购与付款、设计与收款等。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修订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理层的治理结构,修订了最新议事规则,如《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2025 年,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公司章程》等 22 项公司治理制度,按期完成了监事会改革。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其作用。独立董事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专职外部董事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2)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核心战略是立足水务勘察设计核心优势,以水利水务新质生产力培育为引擎,锚定“科技型水利水务服务商”转型目标,构建“勘察设计+新兴业务”双轮驱动格局。公司将依托勘察设计核心业务,围绕“强主业、拓赛道、提效能、扩布局”主线,重点培育“智慧运维+AI 水科技+水土碳汇”三大新兴业务,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力争实现营收增长、利润增加、数字化能力提升、市场布局更加均衡。
(3)人力资源政策
作为智力集成型企业,公司注重人才资源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制度。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