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 2023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负责任地开展工作,认真参与相关会议,事前审阅会议材料、亲自出席会议、参与讨论、合理权衡、审慎投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志平,男,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 年毕
业于湖南大学城市交通规划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 年 6 月至 1992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工程师;1992 年 8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任深
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主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
担任深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深城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表
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会议,均按时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成员,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认真审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确保公司具体举措、发展质量指标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对战略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投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与会计师年审团队、公司财务部人员交流研讨,及时了解定期报告中财务部分编制工作和公司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 2024 年度业绩扭亏为盈的原因、审计调整事项及产生原因,推进年审工作整体顺利开展。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会议、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和 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积极参加年审沟通会议,认真听取会计师年审团队、公司财务部人员汇报 2024 年审工作事宜,进一步了解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变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执行、年审工作进展,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董事会秘书与董事会办公室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安排,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及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审议各项议案。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与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密切沟通,及时获取决策所需的全面、准确信息,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所有投资者能够平等、及时地获取公司重要信息,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与投资者
关系维护方面的监督职责。
3、本人始终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并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上参与回答了投资者关于未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业务情况等问题,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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