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5-029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1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74,124,420股。本次拟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74,124,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2.8元(含税)(即每1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0.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4,754,837.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A股股本为1,453,680,000股,本次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07,030,400.00元(含税);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本为420,444,420股,本次向非上市外资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17,724,437.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在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
则一致。
4、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A
股总股本 1,453,680,000 股为基数,向 A 股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
币 2.8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2.5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5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2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
2 08*****722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
3 08*****447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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