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 2026-014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A 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21]1719 号
《关于同意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5,2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6.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80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31.92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377.6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到位,经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66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64.19 万
元,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489.16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105,953.35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59,141.48 万元 (含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人民币 6,717.15 万元)。
二、A 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中集车辆太字节汽车车厢制造(江门)有限公司、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中集车辆(江门市)有限公司、广州中集车辆销售有限公司、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东莞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中集陕汽重卡(西安)专用车有限公司、中集车辆太字节汽车车厢科技(镇江)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
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4000021519200360952 活期 25,159.36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01337610666 活期 13,256.36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0900393010808 活期 1,304.86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531900034510707 活期 0.03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553900002710508 活期 9.1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4000021519200340067 活期 12,236.87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4000021519200339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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