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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4 20:47:42 股吧网页版
中集车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姜旭)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姜旭,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1987年7月获得浙江大学的机械工程学士学位,于1996年获得日本国际大学国际经营学硕士学位,并于2000年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本人自2019年至今于海德思哲国际咨询公司任合伙人;于2001年至2007年期间在普华永道管理咨询和IBM全球业务部先后担任高级咨询顾问、首席顾问和副合伙人,于2010年至2018年期间担任光辉国际高级合伙人,于2019年1月至7月担任泰禾集团人力资源副总裁;自2024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股东会。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年
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 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 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8 2 6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制度, 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应参加薪酬委员会 会议4次,实际亲自出席会议4次并主持召开每次会议。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修 订完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和 义务。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实际亲自出席会议3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给予建议,保证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并修订完
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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