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田庭峰,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田庭峰先生:197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上海市东方英才,持有律师执业证书。1995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河南省
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勘探局法律事务处科员;1998 年 3 月至 2003 年 11 月历任河
南飞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上海市金世永
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5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我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
内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3 3 0 0 0 0
我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2 2 0 0 0 0 3 3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各次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信息披露和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任何的违规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为我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同时公司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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