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亮)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亮,作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百泽”)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
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持律师资格证。2004 年至 2005 年担任德国罗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006 年至 2010 年先后担任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2010 年至 2012 年担任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担任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投委会委员、风控合规负责人;2016 年至今担任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首席律师。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 1 月至 8 月的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具体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会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 数 次未亲自出
数 席会议
2 2 0 0 0
任期内召开股东会次数 参加股东会次数
2 2
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参加的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主持会议会议,并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津贴)和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会,认真审议
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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