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提议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2025年年度审计计划阶段沟通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容诚项目组2025年度财务报表总体审计计划,对审计范围、总体审计策略与重要审计领域、主要审计程序与审计方法、重要的时间节点、审计团队配备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6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完成阶段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
(四)2026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讨论,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按质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保持独立,审计计划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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