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6-022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为税前 5 万元/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当月或次月发放,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2.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说明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4.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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