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辉科技”、“公司”或“发行人”)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能辉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6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3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166.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06.9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59.65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5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479,07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790.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82.66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108.04 万元。本次发行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90.0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34,300.7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7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265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拟使用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
号 资 金额 用金额
1 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6,091.75 11,075.46 2,018.0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86.32 3,084.19 1,855.26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4 河北石家庄地区光伏电站项目 19,031.65 - 3,577.59
EPC 工程总承包
5 广东粤北地区光伏电站项目 10,655.65 - 3,500.00
EPC 工程总承包
6 云南临沧地区光伏电站项目 23,173.29 - 3,800.00
EPC 工程总承包
合计 86,838.66 24,159.65 24,750.88
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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