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5年12月4日起任职,在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职,积极了解公司情况,为有效履职奠定基础。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王猛,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任职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及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等。现任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兼任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本人已就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情况
本人于2025年12月4日任职,至2025年末,由于报告期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本人作为候选人出席补选独立董事的董事会、股东会,正式就任后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本人已开始熟悉公司《公司章程》、各项内部制度、历史会议决议及公开披露文件,为后续正式参与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已积极学习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及职责要求,重点研究了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方案以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法律法规。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促进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已通过现场走访方式启动履职,重点了解公司的基本业务模式、治理架构及合规管理框架。公司对本人履职给予了积极协助,提供了必要的资料与信息,本人任职期间,为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保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期内,本人通过积极关注和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机制搭建。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期间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审前沟通,发挥在年报中的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认真核实,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实施过程的合规性、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以及对核心骨干人员激励效果等关键方面予以重点关注,以切实发挥激励计划在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以积极审慎的态度开始了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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