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尹师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尹师州)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义翘神州”)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12 月因董事会换届离任,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尹师州,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MPACC),获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
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1990 年 6月至 1998 年 6月,任北京市第二水管厂工
人、会计;1998 年 6 月至 2007 年 2月,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
合伙人;2007 年 2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
人;201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
董事会秘书;2020 年 8 月至 2024 年 9月,任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鹰潭
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现兼任金诺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0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历任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能
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义翘神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所参与的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除《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外,本人对 2025 年度任期内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股东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主持并出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审计划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现场工作时间满足 15 个工作日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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