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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6:16:03 股吧网页版
金鹰重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纲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鹰重工”)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骆纲,男,1977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现为泰和泰(武汉)律师事
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 次,
亲自出席 5 次,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出席股东会 1 次。

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逐一细致审阅。在会议期间,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主持并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 1 次,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董事高管薪酬、聘请总会计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全部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对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表决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沟通等,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实地考察,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的运作情况、武汉研发中心的运作情况、年度收入的形成、主要客户及地区分布情况、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战略规划部等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2025 年本人现场工作 18 天。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公司股东会等途径,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对该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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