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7 名调整为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不变,非独立董事增加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由 4 名增加至 5 名,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
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制定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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