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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超越科技: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坚定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公司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
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同时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 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三) 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应当采用科学的方式开展,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可行性;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得违背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

(四) 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的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市值管理工作。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时,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董事会可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
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同时,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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