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应千伟,男,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中山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现为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会计与金融系主任,同时担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13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保持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 次,实际出席会议 1 次,无缺席和委
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议会
议文件,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本人召集主持 1 次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工作重点、关键审计事项、重点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外部审计机构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预审结果的相关汇报,全面了解预审工作的开展进度、已完成的审计程序、发现的相关问题及处理建议,本人就审计过程中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指导意见,要求审计机构切实履行审计职责,以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本人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2 天,本人现场出席公司董事
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围绕各项审议议题,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管理层沟通核实,了解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财务建议与信息披露相关意见,切实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 年,本人重点关注如下事项: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事项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任职以来,尽管履职时间较短、主持会议次数有限,但本人始终坚守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在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认真参与相关事项的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6 年度,本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千伟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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