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成都雷电微晶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宜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销售业务、投资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控制。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经营活动的计划、协调与控制需求,科学合理地优化了组织架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并严格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确保关键岗位相互制衡。同时,公司已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持续监督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偏差及缺陷,推动闭环整改,保障组织运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人力资源
公司持续优化以“选、育、用、留”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全面覆盖人员聘用、培训发展、岗位调配、绩效考核及薪酬激励等关键环节。通过科学的人力资源配置,确保人岗相适、权责清晰,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针对不同岗位特性开展多元化、精准化的技能培训,持续提升员工的岗位胜任力与综合素质。同时,建立了科学系统的绩效考核机制,围绕工作效果、保密责任、团队协作、学习创新及工作态度等维度设定差异化指标,对员工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评价,有效激发团队活力与工作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3.资金管理
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与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为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有效的内部牵制。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机制,能较合理地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4.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严格规范供应商准入、过程管控、绩效评价与动态退出机制,实施供应商分类分级管理,切实保障采购质量符合公司经营与管理要求。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职责清晰、分工合理,明确了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等环节的内部控制要求。应付账款及预付账
款支付严格履行审批流程,确保采购业务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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