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1 19:44:20 股吧网页版
信濠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5-083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姚
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 3,867,360 股调整为 4,640,832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8,000 股调整为 1,209,6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8.04 元/股调整为 14.9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刘艺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预留授予对象中,共 6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538,080 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5S01293 号】,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1,687,382,321.66 元,未达到《激励计划》中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111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578,088 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