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远信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或“发行人”)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远信工业提前赎回远信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1 号)同意
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864,67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 28,646.7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远信转债”,债券代码“12324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8 月 22 日)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4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 年 8 月 15
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远信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25 元/股。
因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远信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远信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23.25 元/股调整至 22.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5 日(除
权除 息日) 起生效 。具体 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 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关于远信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编号:2025-03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情形
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远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22.95 元/股)的 130%(即29.835 元/股),已触发“远信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
回“远信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远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盘后未转股的“远信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远信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
三、“远信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远信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47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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