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本财务顾问”)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就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有关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是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权益变动的基础上,发表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权益变动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并在此特作如下声明: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出具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核查意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有权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5、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6、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7、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目 录
一、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的核查......5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的核查......6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资金来源及合法性的核查......14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15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后续计划的核查......16
七、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核查......17
八、对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问题的核查......19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20
十、对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21
十一、对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22
十二、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22
在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核查意见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张小泉 指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兔跃 指 上海兔跃呈祥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呈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嵘泉 指 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兔跃呈祥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嵘泉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张小泉
1,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0.96%,占剔除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张小泉45,418,69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29.1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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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